六部委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发布人员:中国节能协会秘书处

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水利厅、水务厅(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