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8-11  发布人员:推广部

生态环境部:

    按照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要求,现将我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总体开展情况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得到稳步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30处,总面积76239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4.6%。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17处。初步形成了类型较齐全、分布较广泛的自然保护区网络,较好地保护了重点珍稀野生动物、植物和生物多样性,而且发挥了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蓄洪水、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为我省生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特别是中办发电13号文件后,省委、省政府和环境部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先后做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常务会议对全省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红线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涉及自然保护区中的问题整改工作也进行了部署。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到河南省环保厅和市县调研生态保护工作。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结束后,王国生书记第一时间到河南省环保厅调研,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推动我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做出重要指示;陈润儿省长先后主持召开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总结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18年环境保护任务;7月30日,陈润儿省长带队到省环保厅座谈调研生态文明建设专题,他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树立大生态环保理念,坚持消减污染排量与扩大环境容量“两手抓”,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生态治理“三管齐下”,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黄强常务副省长、舒庆副省长、刘伟副省长也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实地督察、暗访调研,推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一系列环境突出问题解决和生态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接到环生态函〔2018〕43号文件后,结合我省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实际,省环保厅联合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水利厅、河南黄河河务局共6家省直单位,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向有关省辖市、直管县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函》(豫环函〔2018〕73号),专题部署我省 “绿盾2018”专项行动。我省组织1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负责人、有关省辖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环保、国土、林业等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环境部召开的”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工作视频会议,会后省环保厅、省林业厅负责同志代表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就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做了安排部署。通过地方政府自查、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省级联合督导组核查等工作开展,全面排查我省各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突出问题导向,严厉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全省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进展,自然保护区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促进了全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一)各地政府高度重视

    环境部和我省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都成立了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及生态破坏问题督察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其中,郑州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检查和督导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绿盾2018”点位核查整改工作;洛阳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自然保护区实地督查,解决实际问题,设置市长专报,及时了解“绿盾2018”工作开展情况;新乡市、开封市协同整改,由政府领导带队到新乡、开封市交界处,现场督导黄河南岸沙石料场整改工作,两地组织公安、土地、电力、河务、环保、综合执法局以及相关乡镇政府200余人,开展集中取缔专项行动,拆除同心石料场等违法企业的碎石生产线2条、地磅5台、砖窑1座、石料场看护房10余座;焦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到现场督导黄河湿地砂石场整改工作,市政府专题研究查处龙翔山景区破坏太行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三门峡市成立了“小秦岭保护区环境保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黄河湿地保护区生态治理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园林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有效解决整治工作推进不快问题;南阳市政府针对恐龙蛋保护区的突出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会同环境部南京环科所有关专家专题研究,针对地质遗迹类保护区的特殊保护对象,编制恐龙蛋保护区生态评估报告,为恐龙蛋保护区的管理提供依据;信阳市针对过去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不一、跨行政区界问题,成立专项行动联合督查组,对跨区界的自然保护区,指定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形成了责任明确、分工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二)省直部门通力协作

    今年以来,我省在“绿盾2017”专项督查的基础上,继续发挥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为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机构的作用,印发、转发《关于持续开展河南省“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组织对“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疑似问题等进行核查处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联合督导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文件,统一布置了全省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有效调动了全省力量参与专项行动,持续深化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能与作用。今年7月,在自然保护区省级主管部门对各点位实地核查全覆盖的基础上,省环保厅、国土厅、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厅、河南黄河河务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1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实地督查巡查,对各有关市政府组织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建立情况、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建立和销号制度执行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地方政府在各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各功能区开展勘立标情况,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在管理、管护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对环境部下发的重点整改点位、各地自查排查的重点点位进行了抽查,并一一进行了签字确认。

    (三)持续做好问题点位的整改工作

    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尚未整改的老问题,我省专门印发了的《省环委办关于持续开展河南省“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豫环委办〔2018〕11号),要求开展持续整改和验收销号工作,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绿盾2017”反馈的44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点位中(河南省境内为432个点位,15个点位位于山西省境内),已销号的为344个,完成整改待验收的为80个,正在持续整改中的为23个,销号率为76.9%。

    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清单和排查的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人类活动遥感点位中,重点问题点位31个,经核查,已完成销号27个,其中不在保护区范围内2个,已完成整改待销号的1个,正在整改的3个。

    依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绿盾2018”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疑似问题和自查、排查的有关情况,“绿盾2018”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增435个人类活动点位,经核查,已完成整改221个,正在整改214个。

    (四)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今年的“绿盾2018”专项行动和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过程中,地方政府和各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坚决严肃查处,除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外,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共追责问责8个问题57人,其中县级3人,科级32人,其他22人;党政纪处分33人,诫勉谈话18人,通报批评6人。全省上下对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保持了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发挥了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全省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五)推进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立和勘界立标工作

    本次河南省“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对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查处,主要检查了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各功能区边界问题,勘界工作开展情况,立标工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管理机构、配备人员、保护资金到位情况等。今年,各地加大了自然保护区的基础工作,加快设立界桩、标牌等管护设施,通向保护区和边界主要道路旁都能设置较明显的标示,使当地居民进一步了解保护区界和保护区的相关要求,加强了保护区管理。目前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17处都已经按照区界布设了界桩、界碑,通过“绿盾2018”专项行动也都进行了再次布设和完善。13个国家级和1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已建立并正常运行,黄缘闭壳龟省级自然保护区、卢氏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尚未建立,目前保护区分别由水产局和农业畜牧局代管。

    通过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相配合,有效促进了全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今年以来,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主要指标实现“两降一增”。 截至7月底,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5.4%;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6.1%;优良天数101天,同比增加5天。1至6月份,国家考核我省的94个河流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6个,占59.6%;劣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3.2%,分别达到高于53.2%和低于15.9%的目标;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境内南水北调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保障了一渠清水、一渠好水送首都北京。

    二、我省自然保护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保护区存在多头管理情况,综合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加强。我省沿黄的2个国家级、3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基本上全部位于黄河滩区,牵涉河务、土地、水利、农业、畜牧等多部门,管理混乱,无序开发现象严重,既是自然保护区,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土地使用权分散在多个部门,保护协调难度很大,影响了黄河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保护与开发的矛盾突出,生态补偿机制亟待建立。部分自然保护区位于传统农耕区,周边群众世世代代在区内耕种、生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其传统生活方式,也是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且保护区成立较晚,“先天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多,解决问题所需的相应补偿退出机制和上级政策支撑亟需建立。

    (三)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需进一步精准调整。环境部在今年提出的问题中也反映了我省部分自然保护区面积不一致的情况,造成此问题的原因,一是环境部备案的保护区图纸,同林业部门实际掌握的面积还有一定差异,有出现遥感位置偏移问题,如,太行山猕猴保护区济源段西部整体向南偏移,最大偏移1074米,黄河湿地保护区济源段西部向北偏移,最大偏移250米。此情况已多次向上级反映,省林业厅、环保厅也于2017年7月、12月两次向环境部、国家林业局报送解决相关保护区边界范围误差问题的请示,并与环境部南京环保所进行技术对接,但一直没有实质性结果。由于保护区范围、面积不一致,造成监管无所适从。二是由于自然保护区划定时的技术条件限制、黄河河道滚动等原因,保护区边界不够精确,部分设施、农户居民点和耕地划入了保护区,造成人类活动频繁、保护管护难度加大。目前涉及的保护区也正在积极按保护区调整的方式去解决,但存在难度较大、周期较长等问题,短期内无法解决。建议从实际出发,尽快解决保护区范围、面积及功能区存在的问题,推进保护区的有效管理。

    (四)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保护区划定前,由于历史原因,保护区内原著居民生产生活设施、大量的矿山企业、农林用地、村镇以及生产生活、交通设施等被划入保护区内,而且没有科学的退出机制,再加上管理起步较晚、管理体系不健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致使保护区内人为活动频繁,给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困惑。自然保护区在设立前存在有移民村、矿山企业、养殖场、工业企业等,投资规模大,债权债务复杂,涉及职工、农民人数达万人,搬迁难度大,容易造成信访事件,如何处理政策不明确,导致整治难度较大。

    三、下步工作重点

    在下一步的自然保护区工作中,我省将按照此次”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继续做好我省的自然保护区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惩环境违法。加强日常监管,严厉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开垦、挖沙、采石等法律明令禁止的活动,对今后在保护区中发现的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专项整治。对尚未销号的检查点位,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对整改不到位的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继续发挥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省直联合组将持续对责任地区展开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督导工作,督促指导未整改完成的点位整改到位,对达到标准的进行抽查,确保整改效果不反弹,对“整改销号”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政府、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持续做好自然保护区基础建设工作。加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工作,对于未勘界、立标的保护区,尽快设立界桩、标牌等管护设施,通向保护区和边界主要道路旁设置明显标示,让当地居民了解保护区边界和保护区相关要求等,以利于保护区的管理。严格自然保护区调整程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保护功能放在第一位,坚决不能因项目而调整,不能出现因经济效益使自然保护区让位。

    我省将坚决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自然生态保护的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依法抓好生态环境问题,尽快整改落实到位,采取硬措施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确保绿水青山常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确保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附件1 河南省“绿盾2017”问题台账持续整改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2 河南省“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点位整改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3 河南省“绿盾2018”省级自然保护区点位核查及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4 河南省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追责问责情况表.pdf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