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初审验收及中期检查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新经信环资〔2018〕589)、《关于开展2017年度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新经信环资〔2018〕578)要求,我委拟定组织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的2016年度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开展初审验收,对批复的2017年度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审验收及中期检查时间
11月5日-11月12日
二、初审验收及中期检查对象
初审验收企业: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福克油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检查企业:新疆慧尔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华孚色纺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初审验收及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验收及材料审核,针对项目实施内容召开座谈汇报会等方式。
四、初审验收及检查要求
(一)开展初审验收工作的企业,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验收材料,初审验收时每个联合体单位至少1名负责人参加,在初审验收过程中重点对照申报书和实施方案详细阐述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成果应用推广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二)请中期检查企业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中期检查材料,中期检查时每个联合体单位至少1名负责人参加,现场检查时重点对申报书和实施方案详细阐述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取得的经验和面临的问题,以及能否按期完成建设目标等。
五、联系方式
自治区经信委 环资处 周强
联系电话:0991-4523691 18099623344
附件:2016-2017年度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初审验收及中期检查日程安排